59岁“脱保”保洁员受伤,“娘家人”联合司法机关要回14万赔偿金

极目新闻记者 卢成汉

通讯员 李兰 张芹

就因为自己主动放弃办理社保,武汉一位59岁的保洁员滑倒受伤后,其工伤事故赔偿金的赔付一波三折。8月22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在硚口区总工会“娘家人”与区法院、检察院的帮助下,保洁员王先生拿到了14万元的赔偿金。

2021年8月,56岁的王帮华(化名)入职武汉一家物业公司。当时,他一直在缴纳居民医保。公司要求他停交居民医保,改为办理社保时,王帮华拒绝了,主动写下《个人不交社保承诺书》,并愿意承担不交社保带来的风险损失。

2022年3月25日,王帮华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不慎滑倒在地,造成7级伤残。由于未办理职工社保,他无法享受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赔偿金约12.4万元。但他认为,工伤保险基金不应该赔偿这笔钱,应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于是,2024年1月17日,王帮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其医药费、工伤补助、伤残补助等赔偿金36.6万元。仲裁判决结果认定,物业公司需支付给王某工伤补助、伤残补助等共计20.9万元。

对这一仲裁结果,当事物业公司不服,于2024年6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由王帮华自行承担工伤事故赔偿金12.4万元,物业公司只愿支付其剩余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共计6.5万元。按照仲裁判决结果,赔偿金与物业公司愿意支付的数额相差13.5万元。硚口区当即启动“法院+工会”的诉调对接机制开展调解。

“你放弃办理社保的这个过错,导致赔偿金难以到位。”“不论什么原因,你们物业公司没有做到应保尽保的责任,同样也有过错。”硚口区总工会调解员分别对王帮华和物业公司做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和释法工作。通过法律条款的介绍、案情分析,物业公司考虑到王帮华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实际困难,表示愿意支付一定数额的资金补助,而王帮华最终也认识到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6月18日,物业公司和王帮华握手言和。物业公司同意支付赔偿金和补助金14万元,如在7月31日前逾期未付款,需支付给王帮华20.9万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由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

7月25日,此事再起波澜。当事物业公司表示,7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14万元有困难,能否分期支付,但总额仍为14万元。工会调解员得知情况后,立即与区检察院联系,一起做该物业公司的思想工作。

7月26日,硚口区总工会对当事物业公司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示该公司如逾期执行会存在法律风险。林检察官拿出《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逐一释法说理,赔偿事宜才得以转机。

7月29日,当事物业公司终于将14万元支付给王帮华。至此,这起工伤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2024年以来,硚口区总工会以维护职工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为己任,多措并举,多元化解劳动争议矛盾纠纷,已办理“工会+法院”案件115件,成功为170人拿到693.5万元的各类补偿金。发出案件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4件,会同区检察院监督企业执行到位3起,为打造新时代“工会枫桥”硚口样板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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