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购车补贴升级促消费

内蒙古印发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促进汽车消费,内蒙古自治区商务厅等六个部门于9月9日联合发布了《内蒙古自治区汽车以旧换新实施细则》。该细则对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标准进行了上调,并加入了对旧车持有时间的新要求。具体而言,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注册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乘用车,可获得20000元/辆的补贴;报废相同排放标准的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L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新燃油乘用车,则可申请15000元/辆的补贴。此政策追溯至2024年4月24日,符合条件的补贴申请都将按新标准执行。

此外,细则还引入了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底。在此期间,个人消费者转让其名下的燃油或新能源乘用车,并在自治区内购置新车,可申领一次性购车补贴。补贴金额根据新车价格分为不同档次:新能源车方面,购车发票金额在5万至10万元、10万至20万元、20万元以上分别补贴14000元、16000元、18000元;燃油车则分别补贴11000元、13000元、15000元。

申请流程简便,符合条件的消费者可通过云闪付APP内的自治区政府补贴小程序提交所需材料。各盟市相关部门将负责审核信息,审核通过后,商务部门会及时发放补贴资金。

细则还强调了对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各盟市确保政策平稳实施,提升资金使用效率,便利企业和民众。各盟市需设立咨询热线,及时响应公众需求,处理消费者的咨询与投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优惠政策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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