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中院首次裁定一对夫妻债务人破产 个人破产清算启动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期做出了一项裁决,认定郭某某与李某某这对夫妇满足宣告破产的标准。根据《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第八十四条的相关规定,法院正式宣布二人破产。这是深圳中院首例对夫妻双方共同作为债务人进行的破产宣告。该决定不仅标志着个人破产清算的法律流程启动,也意味着债务人的免责考察期随之展开。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