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阜新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阜新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通知,8月20日6时,阜新市气象台发布暴雨蓝色预警,根据《阜新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并结合气象预报,经会商研判,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自8月20日7时起,在全市范围发布蓝色预警,启动防汛IV级应急响应。

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和防汛IV级应急响应要求做好相应工作。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根据辖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结合暴雨洪水预测预报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防汛应急响应,迅速落实防御措施,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尤其要做好预警信息发布和危险地区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并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当地政府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要求如下: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关注强降雨、强对流天气发展变化情况,准确把握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防范部位,要强化研判、周密部署、有效应对。各县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严格执行四级包保责任制,上下联动,部门协同,有序有力的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到岗、到人、到位。

二是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气象、水文部门要加频加密监测雨情水情,适时发布预报预警信息,确保各类信息发布及时、覆盖全面直达基层,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市防办。

三是迅速部署各项措施。各县区、各部门立即响应,各级防指要集中办公,分兵把守,按照各类预案下达具体防御指令,适时调度。水利部门要加强水库、堤防、险工险段、涉河在建工程、山区河道等防汛重点部位的巡查检查,组织水库提前预泄库容,确保水库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住建部门加强对城市低洼地带、危房险房、拦河闸坝、高空构筑物等重点部位的风险防范,做好城市排涝工作;商务局要对地下商超、发改委对人防工程等密集场所做好防范管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农田排涝、设施农业、养殖园区防灾减灾工作;交通、交警部门要做好隧道、城乡道路、桥梁(漫水桥)等交通疏导和安全管控工作;自然资源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巡查管控;文旅部门结合实际,适时关闭景区、活动场所,停止大型文旅活动等;教育部门加强学生防溺水防范工作;应急部门要全力做好突发险情应急处置工作,对重点区域前置抢险救援队伍和物资,加强对尾矿库监测防御;通讯、电力管理部门要统筹调度,做好断网断电情况下的抢修及保障工作;各县区要坚决果断转移危险区域群众,严控危房险房留人住人,切实做好各项安置工作;各级指挥长要强化调度,确保各类责任人在岗在位、尽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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