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人贩子”谣言频出?套路曝光

近日,在一些寻人启示的评论区中,频频出现有关“人贩子”的填空式谣言,此类“谣言”不仅会干扰寻人工作的正常进行,还严重阻碍了失踪者家属获得真实有效线索。

好在,两位小朋友都已顺利找到,但评论区有关“人贩子”的谣言却继续在网络空间发酵,因此,请广大网民提高自我防范意识,在面对未经证实的网络信息时,务必谨慎核实,避免成为谣言传播的帮凶。

什么是“填空式”谣言?

“填空式”谣言是一种特定类型的网络谣言,其主要特点在于谣言内容具有一定的模板化或格式化,其中部分关键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等)被留空,而传播者则根据实际情况或想象填入相应的内容,使谣言看起来更加“真实”或“贴近实际”。这类谣言往往在互联网上屡见不鲜,尤其在一些社交媒体平台上更容易迅速扩散。

典型案例

对于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填空式“人贩子”谣言,公安机关一直采取高度重视并严厉打击的态度。以下是四川公安机关在打击此类谣言时公布的三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2年11月,遂宁大英县各微信群内流传有人贩子拐小孩的言论,聊天内容被传播至多个学生家长群,引发大量关注。经核实,该消息系不实信息,系违法行为人曾某自行编造不实内容在微信群中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大英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曾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3年5月,凉山越西县有人在短视频平台直播中称“我亲眼看到孩子被偷走”“我派出所有亲戚证实警察抓住了偷小孩的人”。经核实,凉山州越西公安处理一起纠纷时,围观人员曲某偷拍视频,造谣称“越西专门偷孩子的人现在被警察抓到了,大家要看好孩子”,并大量转发,后被为博流量的俄某发布在短视频平台上二次扩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越西县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曲某、俄某予以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4年8月,凉山德昌县有网民在某视频平台发布视频并配文“最近德昌人贩子多”等内容。经核实,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为吸粉博眼球,故意虚构了不实内容并发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德昌县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某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但鉴于王某某系未成年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行政处罚决定未予执行。

网警提醒

有关“人贩子”的“填空式”谣言,年年频出,同样的谣言内容,换个时间地点等细节,就又堂而皇之地出现,并以各种版本在微信群、朋友圈等平台迅速传播。广大网民在了解到关于“人贩子”的信息时,可及时向警方寻求帮助,核实情况,但不宜捕风捉影凭主观臆测下结论,网络并非不法之地,对于在互联网上发布不实言论、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对于造成恶劣影响、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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