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政府原参事丁式江,涉嫌受贿被公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8月9日消息,日前,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丁式江(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交办,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丁式江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丁式江利用担任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副厅长,万宁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市长、市委书记,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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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式江(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丁式江,男,1964年3月出生,汉族,浙江天台人,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丁式江长期在海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工作,2009年3月出任万宁市市长(副厅级),2012年6月接任万宁市委书记。

2014年11月起,丁式江先后担任海南省住建厅厅长,省规划委主任,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厅长等职。

2023年5月底,丁式江获聘海南省人民政府参事。

今年1月6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海南省人民政府参事丁式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今年6月丁式江被“双开”。

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海南省人民政府原参事丁式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丁式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旅游活动安排;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家风不正;以权谋私,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矿权审批、项目承揽、土地出让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丁式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丁式江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极目新闻综合高检网、海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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