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要求楼上“晚上十点后不能用马桶”?听闻原因后,网友炸锅

你会因噪声问题和邻居沟通吗?

事实上,邻里之间因噪声遇到摩擦引发矛盾的情况并不少见,但连楼上用马桶、洗漱声音都接受不了的你听说过吗?

女子要求楼上住户

晚上10点后不能用马桶

近日,浙江舟山张先生和王女士分别搬入新居后,王女士认为楼上的张先生制造的噪音会影响自家休息。双方沟通后,张先生做出了让步,尝试换用静音拖鞋和铺地毯来减少噪音。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王女士对诸如洗漱、洗澡、瓶盖掉落甚至是使用厕所等正常生活的声音都不能接受,甚至要求张先生在晚上十点后不能使用马桶。

因不能解决噪音问题,王女士还采取了过激的报复手段,使用诸如震楼器、共振音响等方式故意发出噪音反击张先生,相关部门调解十余次均无功而返。最后张先生不堪其扰,只能选择搬离。

后续张先生将房屋出租,但王女士仍因噪音问题和租户发生争执,导致租户相继离开,甚至无人敢租。在经历长达两年的调解无效后,最后张先生无奈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其在外租房费用、中介费和精神损失费共32800元。

法院判决

法院认为,王女士以极端方式反击明显失当,张先生已尽到足够的容忍义务。在扣除张先生通过两次出租获利费用后,最终依法判决王女士向张先生支付在外租房费用及中介费共计17600元, 并酌情认定精神损失费2000元。对此,王女士提出上诉。

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判决现已生效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在现实生活中,因建筑物隔音问题,相邻住户间互相受到一定声音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相邻关系人应秉承最大善意,在生活中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对邻里正常生活造成影响,同时对他方因日常生活所造成轻微妨害应当予以适当容忍。

商品房住户应调整心态、与人为善、以邻为伴,唯有如此方能共同营造和睦的邻里关系

网友争议:

邻里噪音问题怎么判断?

对此,网友们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认为,王女士有些吹毛求疵了。

有人表示,这种人哪都有。

也有网友表示,确实有些邻居制造的噪声很过分。

也有人表示,现在确实部分楼房隔音效果不好。

如果真的遇到噪声扰民,

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既可能是噪声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就可能会扰民了!

如果真的遇到噪声扰民,怎么办?

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既可能是噪声的受害者,也可能是噪声的制造者。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居民区的噪音标准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这个标准就可能会扰民了!

那么,如果遇到噪音扰民,该如何维权呢?

注重收集和保留证据,可以对噪音进行录音保存,必要时可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公司对噪音进行检测。

如果私下沟通无果,可向物业公司、居委会反映,请物业帮忙交涉,社区帮忙协调,通过协商化解纠纷。

可以向城管、环保、公安部门反映,寻求行政主管部门帮助。若通过以上方式均无法解决,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依法维权。

当然,远亲不如近邻生活中还是应当自觉降噪减噪、互谅互让营造安静的居住环境共同维护和谐邻里关系。

来源:广州日报综合新闻晨报、山东高法、舟山政法、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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