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盘中回暖,红利港股ETF(159331)盘中涨1.3%,优选港股高股息资产,可月月分红

红利港盘中回暖,红利港股ETF(159331)盘中涨1.3%,优选港股高股息资产,可月月分红。

红利港股ETF标的指数筛选股息率、优选高股息。标的指数筛选三年的平均现金股息率,优选高股息;行业集中于银行、交通运输、石油石化、煤炭等传统高股息行业,凸显红利价值。根据基金合同,基金管理人可每月进行评估及收益分配,在符合基金分红条件下,可安排收益分配;基金收益分配无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月月可分红。

值得关注的是,红利港股ETF(159331)9月10日官宣首次分红,本次分红方案为0.010元/10份基金份额,分红比例0.1%。权益登记日为9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9月20日。

相关机构表示,从宏观环境来看,当前宏观利率环境或有利于红利风格;政策端看,政策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分红。近年来红利回报的确定性优势进一步凸显,相对低波动、低回撤的特质也有望提供更高的风险收益比。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2、基金管理人可每月对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润进行评价,收益评价日核定的基金净值增长率超过业绩比较基准同期增长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大于零时,基金管理人可进行收益分配;3、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相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超额收益率决定时,基于本基金的特点,本基金收益分配无须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有可能低于面值;当基金收益分配根据基金可供分配利润金额决定时,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月进行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公告; 5、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6、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资料来源: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具体以基金法律文件为准)

风险提示:市场观点随市场环境变化而变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或承诺。文中提及指数仅供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也不构成对基金业绩的预测和保证。如需购买相关基金产品,请选择与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免责声明:本文章由会员“极目新闻”发布如果文章侵权,请联系我们处理,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于本站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