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下调30个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价格 10月1日起力求减轻患者负担

湖南下调30个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价格10月1日起

近日,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发布了《关于完善部分医学影像检查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旨在通过调整和完善医学影像检查的价格体系,促进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的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从而切实降低患者的就医负担。《通知》将于2024年10月1日正式生效。

根据《通知》内容,湖南省对“磁共振扫描(MRI)”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等30个医学影像检查项目的价格进行了下调。此次调整旨在使患者能够以更低的费用获得同样优质的医疗服务。同时,《通知》还对这些项目的内容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对“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的要求。凡医疗机构未能提供此项服务的,将相应减少检查费用。此外,实体胶片费用将被列为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耗材,只有在患者知情同意、自愿选择的前提下,医疗机构方可收取此费用。

湖南下调30个医学影像检查项目价格 10月1日起力求减轻患者负担

在《通知》中,针对“磁共振扫描(MRI)”和“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项目,湖南省医保局明确指出,如果医疗机构无法提供符合检查检验结果互认要求的数字影像存储与获取服务,则每部位将减收5元的检查费用,增加一个部位则再减收3元。同样,对于“核医学”项目,如果未能提供相应服务,费用将减收5元/人次。

为确保这一政策的有效实施,湖南省医保局要求全省各公立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检查结果互认规则,杜绝重复检查。对于患者提供的符合互认条件且能满足诊疗需求的检查结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再行检查;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将符合互认条件的项目与其他项目打包收费。如果检查结果符合互认要求但需相关科室协作才能完成互认的,可在收取诊查费的基础上,按本院的价格政策加收院内会诊费用。

同时,湖南省医保局强调,各公立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并提供详细的医疗费用清单。医疗机构应通过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向患者公开是否提供“数字影像存储和获取”服务及其价格标准,做好信息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此次价格调整和政策的实施,不仅有助于减少患者的医疗费用支出,还将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提升医疗资源的利用效率,体现了湖南省在优化医疗服务、减轻患者负担方面的积极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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