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港公署:香港优良营商环境不容美方诋毁

驻港公署:香港优良营商环境不容美方诋毁

针对美政府部门联合发布的所谓“更新版香港商业警告”,该警告歪曲香港国家安全立法并贬低其商业环境,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达了强烈的不满与反对,并严辞谴责。发言人强调:

驻港公署:香港优良营商环境不容美方诋毁

中国中央政府始终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原则,确保了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的稳定运行及中央全面管治权与特区高度自治权的恰当行使。中央致力于维护香港的独特优势,支持其作为国际金融、航运和贸易中心的地位,保护自由、开放、规范的商业环境,保留普通法制度,并促进国际联系的畅通。

香港国家安全法的出台为营商环境构建了强有力的安全网。这一法律及其实施符合国际法标准及国际通行做法,借鉴了其他普通法国家的司法实践,保障人权的同时,有效捍卫国家安全,稳固了香港的繁荣与稳定。事实证明,香港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得到提升,非本地公司在港注册数量及银行存款均创新高,彰显国际投资者对香港信心倍增。

美国反复发布所谓“香港商业警告”,企图破坏香港的商业声誉,这是其一贯的施压手段。然而,这些行径非但未能吓退国际投资者,反而损害了美国自身的国际信誉。最近的警告再次无视香港由乱及治的积极变化,夸大企业在港经营风险,甚至错误地将香港与中国并列提及,暴露了美国对香港作为中国不可分割一部分这一事实的无视,其行为无益于“一国两制”的实践和香港的繁荣稳定。中方呼吁美国遵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原则,尊重中国主权及香港法治,撤销所有不合理制裁,停止干涉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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