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多领域补贴细则出台

福建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福建省财政厅联合发布了《福建省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响应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相关通知要求,旨在加速消费品更新换代,激活消费市场,提升民众生活质量。方案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 汽车以旧换新:方案提高了报废更新汽车的补贴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消费者报废老旧车辆并购买新能源或低排量燃油车给予不同额度的补贴。同时,提高了汽车置换更新的补贴标准,鼓励消费者转让旧车并在省内购买新乘用车。

- 家电以旧换新:对购买高效能家电产品的个人消费者给予补贴,尤其是达到1级能效标准的产品,补贴额度更高。

- 家装厨卫“焕新”:支持消费者在购买家庭厨卫、智能家居、家装改造类产品时享受补贴,促进家居环境的现代化升级。

- 适老化消费支持:对购买适老化产品的个人消费者提供补贴,助力老年人生活质量提升。

- 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消费者在交回老旧电动自行车并购买新车时可获得补贴,特别是鼓励采用环保型电池的换购。

- 交通运输领域报废更新:加大对高耗能高排放老旧货车的报废更新补贴,推动新能源货车的应用。

- 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提高农机报废补贴,扩大补贴覆盖的农机种类,促进农业机械绿色转型。

- 完善回收循环利用体系:加强废旧产品设备的回收网络建设,推动循环经济,确保以旧换新过程中的环保处理。

方案还明确了工作要求,包括压实各级政府和部门的主体责任,加强资金管理与监督,跟踪问效,以及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该方案的有效期至2024年底,且不适用于厦门市,实施中若遇国家或省级政策调整,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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