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女起诉保姆要求继承父母千万遗产

养女起诉保姆要求继承父母千万遗产

何阿伯和陈阿婆在上海安度晚年,他们唯一的养女何女士多年前移居国外。由于养女难以常伴左右,何阿伯聘请了保姆林阿姨来照料他和妻子的生活。随着时间推移,何阿伯的健康状况恶化,在此期间,他与林阿姨签订了一份《遗赠扶养协议》,决定将名下房产、存款等遗赠给林阿姨,而林阿姨需承担照顾两位老人直至离世并料理后事的责任。

何阿伯去世后,何女士得知这份协议的存在,她认为自己作为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所有遗产,因此质疑协议的有效性,特别是认为它在父亲病重时签订,可能不具备法律效力。何女士进一步指出,即使协议有效,由于遗产属于父母共同财产,母亲的那一份应由自己继承。于是,她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确认遗产归属自己。

然而,保姆林阿姨辩护称,何女士常年未尽赡养义务,根据《遗赠扶养协议》,自己有权接受遗赠的财产。林阿姨表示,自己在何家多年,尤其是在何阿伯夫妇年迈体弱时提供了必要的照顾与陪伴,且协议是在合理情况下签订的。

法庭调查过程中,发现何女士与养父母的关系因距离和时间而变得疏远,何阿伯确实在意识清晰的状态下,有意愿将财产遗赠给林阿姨,并有视频及书面证据支持这一协议的有效性。同时,法庭也确认了遗产大部分属于何阿伯与陈阿婆的共同财产。

最终,法院作出了裁决。考虑到遗产的共同性质及《遗赠扶养协议》的合法性,法院判决何阿伯名下的静安区房产及车位归何女士所有,而黄浦区房产的相应份额及车辆归林阿姨所有,同时,林阿姨需向何女士支付一定金额的款项,以平衡遗产分配。这一决定反映了对法定继承权与遗赠扶养协议的综合考量,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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